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来源: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一部分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来;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
(三)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协商和推荐市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海外侨胞关系的和谐,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祖国统一”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六)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七)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指导镇区侨联和市侨联下属团体会员开展工作。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八)完成省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收入决算561.2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5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02万元,增长14.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8.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租金收入不变。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总支出561.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85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侨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及组织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51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4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同志工资津补贴和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津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65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同志增加了工资津补贴和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津补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华侨历史学会展览之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科联对办展览的资助。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5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5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43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华侨事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2.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2.4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65万元,完成预算36.7万元的11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3.65万元,完成预算28.5万元的118.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8.2万元的109.7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出国境和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3万元,降低1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49万元,降低23.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9.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会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因素变化,导致人均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33.65万元,占6.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占1.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6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赴港澳地区60批,2790人次,50批156人次参加了47个港澳侨界社团的有关活动;2批4人次参加了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2个国家的中山社团活动;组织拜访了香港侨界社团联会、香港青年会、香港中山社团联合会、香港香山会所、香港中山侨商会、香港余氏宗亲会、香港中山港口同乡会、澳门中山文娱体育会、澳门中山民众同乡联谊会、澳门余氏宗亲会,及拜访我会名誉主席赵曾学韫女士、刘艺良、古润金、卢伟硕、林中翘、林树棠、萧顺轩,顾问江国良、阮玉荣、谢硕文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5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2万元,批,共计2790人次,主要用于海内外及港澳社团、重点乡亲,上级侨联、兄弟侨联。2015我会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60个,来访外宾2790人次,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马来西亚、秘鲁、古巴、缅甸、法国、斐济、哥斯达黎加、香港、澳门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社团和乡亲;发生国内接待4次,接待人数共45人。主要包括中国侨联、省侨联、新疆昌吉州侨联、汕头市侨青会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39.24万元,增长增长181.8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公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2015年预算绩效情况未复核,等有回复时再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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