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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来源: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一部分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建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来;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

(三)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海外侨胞关系的和谐,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祖国统一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六)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七)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指导镇区侨联和市侨联下属团体会员开展工作。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八)完成省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联合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编制数1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1名,编内后勤服务人员1名,雇员指标1名。2017在职人员1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1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1名,雇员1名。离退休11名。

(二)市侨联机关设置为3个部(室),即办公室、联络经济部、宣传部。

 


第二部分  2017年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7.89万元,比上年减少74.03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华侨事务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减少;支出预算577.89万元,比上年减少39.50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华侨事务和培训支出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1万元,比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不举办侨界群众文化节,接待海及港澳社团、乡亲人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4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参加中山世界恳亲大会出国(境)团组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2017年不举办侨界群众文化节,接待海及港澳社团、乡亲人数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8万元,比上年减少7.61万元,降低27.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减少。其中:办公费9万,印刷费3万,邮电费2.5万,差旅费0.6万,会议费1万,福利费1万,日常维修费3.28万,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4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侨联没有公车。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市侨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

本单位无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指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侨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市侨联用于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侨联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无房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11.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04.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0.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09.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收入总体情况表02.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收支总体情况表01.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08.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06.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07.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xls 下载  
附件下载 2017支出总体情况表03.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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