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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澳门籍学生可申请学费津贴
高中最高可获4000澳门元,幼儿园可获6000澳门元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作者:禹媚 来源:中山日报

  澳门和中山往来日益密切,不少澳门籍学生都在中山接受教育。记者从中山教育信息港了解到,在我市就读的澳门学生2014-2015学年的学费津贴工作已经开展。凡在我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或幼儿园的学生,只要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均可于3月23日至4月3日申请该学年的学费津贴。
  为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从2012年起“先行先试”,首阶段先向就读于珠海、中山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的澳门学生提供学费津贴。2013年起,这项福利进一步覆盖到在读幼儿园大、中、小班的澳门籍幼儿身上。其中,高中阶段(含中职)的最高可获津贴 4000 澳门元。幼儿阶段可获津贴6000澳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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