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今年开始
从幼儿园到高中残疾学生全免费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作者:禹媚 来源:中山日报
由市教体局、发改局等8个部门牵头制定的 《中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20)》(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按照规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山市范围内特殊儿童可以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全免费教育,并将进一步完善特校教育师资、探索在中职开设特教班。
■残疾学生享15年免费教育
按照规定,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
此外,市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镇区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各镇区可根据实际对本辖区的残疾学生提供适当的交通费补助,对在校住宿的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给予住宿和伙食费资助。
■探索中职学校开设特教班
入特校难一直是困扰特殊孩子家长的一大问题,针对此问题,《方案》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并适度增加招生类别。到2016年,将特殊学校扩建成能满足60个班规模的综合性达标特殊教育学校。到2020年,所有接收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都要建成一个标准资源教室。
学前教育方面,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列入新一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受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支持普通幼儿园(民办特殊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儿童。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尽快建设成为集残疾婴幼儿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于一体的示范性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就业培训方面,加快推进残疾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市特殊教育学校适度扩大高中教育规模,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
■特教老师职称单列评审
《方案》也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提供了政策倾斜。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对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进行单列评审,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 (职称)的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体系,其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体系。
此外,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从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纳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联合特殊教育高等院校等专业机构,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从2015年起,将到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上岗退费”政策范围。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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