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五类车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作者:记者江泽丰 通讯员刘洪希 来源:中山日报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记者表示,该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五类车”交通违法,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今冬明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清查辖区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聘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对违规运营的运输企业,一律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惩处,问题突出的,坚决停业整顿。对逾期未审验、未降级注销等驾驶人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提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
期间,交警部门还将重点排查五类车辆(即: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并在国省道及高速公路重点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区道路重点查处泥头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野蛮驾驶行为;农村地区重点查处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人货混装、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会同住建、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安全防护设施缺乏、警示标志不足,具备中央隔离设施安装条件但未安装或中央隔离设施不完善,容易引发正面碰撞事故的路段,并力争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在2015 年春运前全部消除,确保在同一路段不因同一原因再次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不能立即消除隐患的,及时采取临时性措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提请市、镇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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