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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广东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2年8月,省侨联启动了创建侨界人文社区工作。至2015年8月共成功挂牌“广东侨界人文社区示范点”16个,其中广州、深圳各1个,江门2个,中山12个。三年来,各级侨联按照“以人为本、环境舒适、配套完善、文明和谐”的总体目标,结合侨联工作和社区工作特点,推进社区达到宜居社区水平,在组织引导侨界群众,发挥侨界力量参与社会创新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群团工作和侨联工作的意见,推动我省基层侨联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侨联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推动开展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激发基层侨联积极性、构建基层侨联为侨服务工作网络。

    一、总体思路

中央关于群团工作和侨联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在归侨侨眷较多的地方继续开展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省侨联将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侨服务的工作生命线,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坚持从侨界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和活动以侨界群众为中心,努力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面向基层,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大力健全基层侨联组织,并以此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开展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夯实社区侨联工作阵地,基本覆盖主要侨乡的城乡社区,使其为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基层社区知侨、爱侨、护侨氛围更加浓厚,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社区为侨服务工作网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侨界人文社区”的顺利开展,成立创建侨界人文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等工作。

    组  长:王荣宝(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程学源(省侨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李  丰(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戴文威(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曹堪宏(省侨联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  员:司  芳(省侨联文化部部长)

       杨春华(省侨联经济维权部部长)

        林建光(省侨联联络部部长)

        陈农灏(省侨联党办(人事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文化部部长司芳兼任,成员有:柳铁军、柯广宁、王德强、祝顺祥、林建兰。

    三、创建标准

    各地创建活动应该选择归侨侨眷较为集中、社区侨联工作基础较好、工作亮点突出的基层社区,在其原有工作基础上,通过创建活动,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社区侨联工作,创建社区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社区侨联基础工作。1、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将社区侨联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和议事范畴,明确分管社区侨联工作的社区领导,成立了社区侨联并基本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建立了社区侨联工作协调机制;2、社区内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资料详实,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台帐;3、制定并实施了社区侨联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社区侨联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4、紧密联系上级侨联,在居民小组成立侨联小组或者选配熟悉侨联工作的居民小组长,建立健全社区侨联工作组织机构,形成纵向到底的侨联工作网络。

    (二)社区侨联文化宣传工作。1、社区侨联文化宣传工作阵地设施完备,有社区图书室及室内外文化活动等场所,有宣传橱窗等各类宣传阵地,有经常性的展览图片、画报等;2、经常性组织社区归侨侨眷开展书画、棋艺、球类、联欢会等各类文体活动;3、将侨法和爱侨护侨内容纳入宣传展示内容,面向归侨侨眷和社区居民开展不定期侨法宣传活动,社区侨联工作情况得到充分反映。

    (三)社区侨联为侨服务工作。1、建有综合性服务站,将社区归侨侨眷全面纳入社区就业、医疗、低保、救助等公共服务范围,向归侨侨眷困难家庭、空巢老人、未成年人等提供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2、建立归侨侨眷通过社区服务站和各种服务手段查询信息、参与管理、反映诉求、获得服务的互动平台;3、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和送温暖活动,针对归侨侨眷的特点,为他们提供特殊、优先照顾,归侨侨眷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四)社区侨联海外联谊工作。1、经常性开展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联谊活动,鼓励引导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引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2、通过社区内的归侨侨眷建立与海外亲友的密切联系,定期向他们寄送宣传资料,介绍家乡变化,掌握他们在海外的发展情况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为其回国创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工作安排

    (一)侨界人文社区创建工作在全省主要侨乡和归侨侨眷较集中居住的地方开展,有条件的社区都可以开展创建工作。各市可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侨界人文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成熟一个向省侨联申报一个,符合标准的,省侨联授予“广东侨界人文社区示范点”牌匾。

    (二)所有参与创建活动的社区将获赠《华夏》杂志一年,示范点社区侨联主席可推荐为省、市侨联委员。

    (三)各市侨联应及时上报创建活动情况,省侨联将适时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相关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侨联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侨界人文社区创建活动,充分认识其目的和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侨联要明确一名会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可相应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当地基层侨联工作,为建立和完善侨界人文社区工作网络打牢基础。

    (三)积极争取支持。各级侨联要主动寻求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策上、经费上的支持,争取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地社工委工作范畴。切实加强与侨界人文社区的沟通和协调,最大限度地借助和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着力建立和完善合作共赢、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合力推进侨界人文社区创建的工作局面。

    (四)务求明显实效。各级侨联要坚持标准、讲求质量,做到推荐申报单位宁缺毋滥,确保侨界人文社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充分发挥侨界人文社区作用,依托侨界人文社区创造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文化体育、智力引进、社会公益等活动;强化创新意识、精品意识、长远意识,力求取得实践成果、理论成果,扎实推进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达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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