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后续整改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来源:中山日报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围绕权力运行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
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严肃性。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不断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
党委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2014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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