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散乱污”场所动态清零 首批培育43个“无废城市细胞”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第一期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措施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实现“散乱污”场所动态清零 首批培育43个“无废城市细胞”
“我们将优化执法方式,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动态清零工作,并培育一批‘无废城市细胞’,进行政策优惠和信贷支持,助力中山市高质量发展。”4月12日上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第一期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日前出台的《中山市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十二项措施》”)以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散乱污”扫雷攻坚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对“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进行了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建立生态环境现场检查“白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成介绍,《十二项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保障企业权利。要求计划性检查不得随意临时增加检查对象,全面实行全过程执法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积极引导合理运行,不得“一刀切”执法,不得一罚了之、一关了之。要对照相关制度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自由裁量和轻微违法免罚。要通过加强培训,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尖兵库等手段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专业化。
“《十二项措施》要求继续深化正面清单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现场检查‘白名单’,加大正向激励,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要探索建立以自动监控和业务平台为基础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推广排污单位生态环境自主管理模式,助力企业提升生态环境自主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杨成表示,执法部门将转变执法理念,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监管过程,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企业水平。
■6月30日前为扫雷攻坚阶段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助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印发《中山市2023年“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扫雷攻坚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动态清零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严厉打击‘散乱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我市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杨成介绍,按全面排查摸底、扫雷攻坚、分类整治、长效监管4个任务,2023年6月30日前为扫雷攻坚阶段,12月31日前为分类整治、长效监管阶段。
据了解,《工作方案》明确了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查摸底、分类整治、长效监管阶段并行。对于排查发现的“散乱污”要边排查、边分类整治,同时加强长效监管,落实常态化监管,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
杨成表示,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镇街“散乱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抽查督导,对排查不到位,上报清单不实,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整治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并进行通报,视情况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或问责。
■首批征集43个“无废城市细胞”
今年3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无废餐馆”评价指标体系》等九大体系评价指标并公开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首批共征集43个“无废城市细胞”。
“‘无废城市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载体,是日常社会生活中‘无废’理念的基本组成单元。无废城市细胞是城市内部一个一个的小区域,它可以是工厂、学校、酒店,也可以是商场、餐馆和公园,其主要功能是在小区域内实现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罗丹介绍,通过建设“无废城市细胞”,还可以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将“无废”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形成“无废”理念的文化氛围“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最终形成覆盖全市乃至全社会的“无废城市”全民参与建设模式。
■创建完成可获政策优惠和信贷支持
“无废城市细胞”申报创建完成后,将由对应部门组织开展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被授予“无废城市细胞”相关称号并授牌表扬。市无废办将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在通过考核验收后三年内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对于完成创建的“无废工厂”“无废园区”以及“无废学校”,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资金优惠以外,也有政策优惠,对于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工厂”,市生态环境局会将其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罗丹表示,今年中山市要培育完成2个“无废园区”、20家“无废工厂”、5家“无废酒店”、5家“无废餐馆”、5家“无废商场”、3座“无废公园及景点”和3座“无废学校”。2025年底前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培育完成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并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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