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真情关心高效服务企业的意见》 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激情 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委“改革观察员”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真情关心高效服务企业,近日,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真情关心高效服务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了企业家子女入学、能力培训、表彰优秀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以集中培训等手段,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家队伍。
本报记者 徐世球
■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意见》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激情,提升企业家精神新境界,努力推动中山制造业再创新辉煌、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飞跃。
《意见》明确了6个“坚定”——坚定不移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坚定不移激发企业家扎根制造业发展的信心;坚定不移为企业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坚定不移打造让企业家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家队伍;坚定不移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意见》提出,中山将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深圳等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企业家精神昂扬向上的城市和地区为标杆,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构建规范有序、透明便利、活力充足、动能持续的企业家创新创业生态。
《意见》还提出了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我市营商环境明显提升,企业持续发展壮大,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将中山打造成为全国最尊崇企业家、营商环境最优、企业家最敢创业、创业成本最低、群众最敢首创的城市之一,开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同频共振的新局面。
■表彰优秀企业家 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家
2022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意见》指出,为深化“中山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将开展“中山市企业突出贡献奖”评选,隆重召开企业家年会,表彰奖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评选,全面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开展“企业吹哨、政府报到”优化营商环境集成式改革,整合“马上办”“行走办”“企业直通车”等涉企服务力量,针对企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快速响应和闭环处理机制,让企业家“办事不找人,办成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加快项目落地,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六个一律”服务:一律由市领导出面会见,一律由镇街主官联系负责,一律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一律定制一事一议政策,一律专业团队导办代办服务,一律全过程审批效能监督。
■加强企业家培训 打造优秀的企业家队伍
为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家队伍,《意见》提出将实施二代企业家接力培育行动。建立新生代企业家挂职锻炼制度,定期筛选包括“创二代”在内的年轻企业家,到涉企机关部门挂职,在招商、“工改”、产业数字化转型等基层一线接受教育、接受锻炼,与党政干部一起参加党校举办的进修班、年轻干部培训班等学习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中山企业家后备军。同时,全面加强企业家能力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建立“香山商学院”,广泛吸纳成功企业家、高校教授、高级研发人员等加入师资队伍,为企业家进行常态化、个性化、普惠性培训,打造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建设、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平台。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如何集纳广大企业家的智慧?对此,《意见》提出将聘请有思考、有担当、有情怀的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委“改革观察员”,享受颁发聘书、组织调研、参加会议、改革建言、改革问效等权利,鼓励企业家在制造业强市、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文化兴城、教育医疗、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全方位展现中山企业家的社会担当,进一步凝聚全社会改革共识,助推市委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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