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帮扶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
力争3年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超千家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出台《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帮扶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帮扶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服务业企业上规模、提质量。根据《意见》安排,我市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新增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1000家以上,每年实现净增长,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企业发展格局。
■扩大培育企业名录库
《意见》明确将扩大培育企业名录库。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超前谋划、精准推进,在现有规模以下、限额以下小微服务业企业中,摸排掌握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经培育扶持有望成为上规上限企业的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推荐纳入“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以下简称“市培育企业名录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考虑库内企业及上规上限企业。
■营收增20%以上奖10万元
在加大扶持奖励力度方面,《意见》明确了奖励办法。其中包括扩新入库奖励,自2021年起,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名录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21年1月及以前入库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企业退库后再入库的,不再给予奖励。
在效益提升奖励方面,对上规上限后第二年在库且营业收入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上规上限后第三年在库且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每年重点引导1-2个行业
按照《意见》,我市将对小微服务业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一是查漏纳新一批。各镇街要加强摸底排查跟踪力度,指导达到上规上限标准的企业及时入统。每年选取1-2个服务业行业进行重点引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进行跟踪服务。二是扶持壮大一批。对年营业收入接近上规上限标准的企业,各镇街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开展申报工作。三是引进发展一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高端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加强对新引进企业的跟踪服务,指导符合上规上限标准的企业及时入统。
■符合条件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在强化用地保障方面,对上规上限及培育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且增资扩产项目符合我市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用地政策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遇到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除此之外,《意见》还指出,将加强人才入学服务,鼓励各镇街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研究出台倾斜性政策措施,按企业对当地的经济贡献依申请给予入学名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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