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12月7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作者:记者郭锦润 来源:中山日报
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李希书记的专题讲话要求,研究分析中山在新时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谋划中山未来发展,动员全市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山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 “窗口”和“示范区”作出中山应有的贡献。
主要议程
一是陈旭东代表市委常委会就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专题讲话;
二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山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三是审议通过全会 《决议》。
本报讯 5日上午,市委书记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方案等。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并强调,党的十九大将全面深化改革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成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三个不能变”(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的指导原则,紧扣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紧扣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科学推动中山改革在新起点上续写新篇章。一要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决遵循中央、省委顶层设计,确保中山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强化各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站在一线,亲力亲为抓改革;三要筹备好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会期1天。本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李希书记的专题讲话要求,研究分析中山在新时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谋划中山未来发展,动员全市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山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 “窗口”和“示范区”作出中山应有的贡献。
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议程主要有3项:一是陈旭东代表市委常委会就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专题讲话;二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山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三是审议通过全会《决议》。这次全会既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抓的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将为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中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一步统一思想、指明路径、注入动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审会精神,审议了《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等。
上一条记录:向宪法宣誓下一条记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