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分工方案
15类重点人群率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发布了 《中山市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具体职能分工落实约40个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将率先为15 类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
我市4年来着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个人诚信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已开始在重点人群中展开。目前在 “信用中山网”可以查询律师、公证员、企业法人、司法鉴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拥有特种设备使用证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
根据《方案》,个人在哪些领域不诚信将被记录呢?记者从《方案》中看到,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电子商务、水电煤气电信等20 个消费违约领域的个人诚信记录将被记载。《方案》还明确将率先为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等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
个人守信将有哪些便利?根据《方案》,各部门将在2018年底前出台政策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相关便利。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员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补助申请、税收减免等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与此同时,《方案》明确四类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将被依法依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十五类重点人群
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社会工作师
惩戒四类严重失信行为
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土资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通违法、消防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欠薪、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合同欺诈、公益诈骗、传销、伪造证明材料骗保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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