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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21个高速收费点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

违规超30天未接受处理将进入黑名单,车辆不得上高速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来源:中山日报

  从8月1日零时起,中山市辖区内2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非现场检测抓拍取证的相关数据及信息,经确认后将作为案件证据立案调查。
  市交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项工作由全省统一部署,数据及信息接入省数据平台。该局接收到相关数据后,将根据图片、视频资料等证据展开调查、核实。这些数据经确认后将作为案件证据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从8月1日零时起,中江高速有港口、东升、小榄、横栏四个收费站将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收费站工作人员除了在出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拍照取证,还会向司机派发《出口车辆超限运输告知书》,禁止超载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提示车主(司机)到市交通执法局接受处理。
  据介绍,执法部门将超过30天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信息及时汇总到全省统一的车辆黑名单管理平台,收费站发现黑名单车辆进入收费站时,将对相关车辆实施劝返,不准上高速。此前,我省已有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7个市启动高速公路收费站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执法操作方式
  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操作方式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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