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需至少还50%成积分入户门槛
“新中山人”盼打破此瓶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作者:记者江泽丰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手里拿着积分入户通知书,但是看着最后的有效期一天天靠近,而自己却无法入户,成为真正的中山人,这让住在石岐区的“新中山人”陈先生十分烦恼。“还款不够50%,不能入户。”昨日,陈先生告诉记者说,他被卡在这个瓶颈上。像他这样的成功申请积分入户,但被同样问题困扰所以未能入户的“新中山人”还有不少。对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正在积极研究相关的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制定相关措施并报请市政府批复,让更多“新中山人”尽快乐居中山。
陈先生来自广东茂名,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据他称,2014年5月,他在石岐区成功申请积分入户,并领到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不过,虽然有了这份通知书,但是他却一直没能落户。“我去办理入户的时候,说我没有房产证,需要提交至少交了50%的房贷发票才能入户。”昨日,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是被卡在房贷至少还50%的这个限制条件上。
根据记者查询,2014年5月31日,市公安局公布《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申请须知》,其中要求“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
“2016年5月16日我去银行查了,我现在贷款才还了33%,距离50%的还款还差17%。”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买房的楼盘位于石岐区,今年年初才收楼,而一般房产证要在收楼之日起7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等到出房产证时入户通知书的3年有效期就已经过了,“我现在也凑不到钱还够50%的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碰到需还款50%才能入户的积分入户成功申请者。他们到相关镇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时,都因为没有还够50%贷款,没法成功入户中山。“我们都盼望市公安局能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成为真正的中山人。”
昨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积极主动地开展调研,研究部署解决这个问题的相关方案。目前相关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们正抓紧修改制定新的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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