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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新建学校、幼儿园有新规则

通过专家评议方能新设学校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作者:记者禹媚 来源:中山日报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筹设、正式设立等均需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议委员可组成评议组对涉及审批的事项进行评议。在评审的过程中,评议委员可以要求举办者回答与评议有关的问题。评议结束后,评议组要进行无记名投票,一人一票。参与表决的人数需达评议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才能通过。
    本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必须通过市教体局专家评议委员会的评议,才能进行审批。这是记者从市教体局审批办获悉的,据了解,该办已聘任104名中小学、幼儿园、高危险性体育等审批项目评议委员,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筹设、正式设置、办学场地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并向市教体局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104名专家组成评议组
    市教体局审批办自从去年4月成立以来,将原有的专家队伍进行整合重新评聘。此次聘任的104名专家中,中小学26名、幼儿园56名、高危险性体育(游泳)22名。除了成立专家组外,市教体局还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文件,如《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评议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现场评议办法(试行)》等。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学校和高危险性项目等审批必须先通过专家评审。
    按规定,评议组的职责主要包括4个方面:审查材料、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提交评议结果等。其中,审查材料的内容包括学校筹设情况报告、办学章程、办学场地证明文件等。实地考察则重点关注办学场地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功能场室的布局和配置,以及周边环境状况等,并就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设置标准提出明确意见。
    据了解,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筹设、正式设立等均需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议委员可组成评议组对涉及审批的事项进行评议。在评审的过程中,评议委员可以要求举办者回答与评议有关的问题。评议结束后,评议组要进行无记名投票,一人一票。参与表决的人数需达评议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才能通过。若专家评议不通过项目就无法审批通过。
    ■幼儿园占地至少2100平方米
    至于广大家长关心的新建幼儿园标准,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按照2012年制定的《中山市幼儿园设置标准》执行。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47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840平方米,配置沙池、戏水池、直跑道、种植区和饲养区等。
    园舍要求是独立完整的合法建筑物,有幼儿园用途的消防意见书(或验收备案),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房屋安全鉴定书);经营者有场地合法的使用权,如租赁物业的要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幼儿园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每班配备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大班卫生间男女分厕。
    办园规模不少于6个班,一般不超过18个班。班额方面,大班(5—6周岁)35人,中班(4—5周岁)不超过30人,小班(3-4周岁)不超过25人。班额的上限在标准数的基础上最多增加5人。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200名幼儿以下(含200名)的幼儿园设专职医务人员1人,200名以上增加1名专职保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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