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意见》,提出再创辉煌目标任务
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珠三角领先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0日 作者:文/本报记者杜丹丹整理图表/陈思理 来源:中山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中山发展再创新辉煌,昨天召开的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意见》,就确立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战略地位、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六个强化"和保障措施,进行全面部署。
【核心战略地位】
创新始终是推动经济长远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省委、省政府把创新驱动作为推动广东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
当前,我市资源禀赋先天不足,依靠劳动力、资源大规模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进入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必须坚定不移依靠创新实现新一轮发展,把发展的动力机制真正转到创新驱动上来。
中山经济的主体是专业镇,绝大部分产业、创新资源也集中在专业镇,因此,专业镇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阵地和主战场。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新型专业镇建设,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基本走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转型升级之路。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周边城市激流勇进的态势相比,我市创新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低位徘徊,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团队较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升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将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型专业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破解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累积的产业层次低、无序竞争严重、要素支撑力薄弱等素质性、结构性问题,努力实现产业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传统产业主导型经济向创新主导型经济等"三个转变",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强化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力度、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金融融合、强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等"六个强化"为抓手,以促进内生增长为主线,坚持增量拓展和存量优化同步推进,打造以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高新产业集聚区为龙头,新型专业镇为主体,中心城区创新服务为支撑的中山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发挥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带动效应,积极参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2.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0件,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1166件,新型研发机构比2014年翻两番,达到30家,创新创业孵化器比2014年翻一番,达到24家,省市创新科研团队达到3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比2014年翻一番,超过500家。
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2.9%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5件,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1273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0家,创新创业孵化器达到30家,省市创新科研团队达到6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0家,在珠三角处于领先水平。
【六个强化】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全域中山"创新资源
整合机制。
在保持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和专业镇集群优势的基础上,重构利益平衡机制,打破"行政区"的束缚和藩篱,以"经济区"概念引导资源要素合理分布和优化配置,将地理相连、产业相关的镇区进行深度整合,将之打造成利益共同体。
●创新科技管理机制。
大力推进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将主要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的 "小科技",整合提升为强化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和创新资源优化整合的"大科技"。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贯彻落实省的文件精神,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换个人奖励政策。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
●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机制。
加强专业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建立行政、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各镇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标准择优推荐,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及时掌握后备企业发展情况。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
●突出骨干企业创新带头作用。
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大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力度。
●加快中小型科技企业培育。
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用于鼓励和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在全市遴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具备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同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科技"小巨人"。
●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
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全市计划用地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房屋登记和出租。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打造"中山紫马·智慧教育集聚区",支持 "中山创客·众创空间"等平台加快发展,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化创新服务平台。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充分运用后补助、间接投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强化关键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
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可见光通信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 打印)等一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联合攻关。着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游艇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强化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探索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
●加快专业镇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围绕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商业模式的创新提高,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由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变。组建专业镇协同创新网络,加大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灯饰、五金、家电、家具、服装等传统行业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委托研发、购买知识产权等途径,向价值链高端转型升级。大力实施 "机器换人",重点突破纺织、注塑、印刷、包装、木工、电气、五金模具、游戏装备等机械产品数控化共性技术,提升专业镇智能制造水平。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推广CQC 华南家电实验室建设经验,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优质服务机构与我市开展合作,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查询、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网络支持、电子商务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共建都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农业高素质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向我市聚集、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应用。以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农业生态环境修复、农民创新创业为重点,加强生态农业、绿色能源、清洁家园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创新示范。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重大园区载体建设。
将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打造成全市创新驱动引领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创新发展增长极等"两区一极",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四大市级产业平台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板芙镇河西片区可供开发的连片建设用地,建设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给予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国有科研机构待遇。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建设发展项目,可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打造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
实施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功能完善方案》,组建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具备服务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致力于攻克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加快要素驱动型的传统专业镇向创新驱动型的新型专业镇转变。
强化科技金融融合
●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创新投入。
大力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成果孵化基金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科技企业。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的重大支持,推动有实力的科技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支持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份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OTC)挂牌融资。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探索建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成立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准备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究和推广。
●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加快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推广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再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推进火炬区、翠亨新区、小榄镇科技金融试点示范工作,加快科技金融新城建设,支持东区加快建设中山众创金融街,探索科技金融结合新机制、新模式。探索成立市镇金融控股公司,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模式。全面建设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
强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
●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
开辟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的绿
色通道,采取"柔性引进"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公共研发平台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广阔视野的自主创新领军式人才。
●强化多层次人才培育。
积极实施"新企业家计划",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培训机构合作搭建一流人才培育平台,选拔一批优质企业的经理人进行培训,培养一批创新型、成长型"新企业家"。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
划",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
培训。在园区建立培训基地,支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技师学院等本土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企业通过共建实训基地、订单式人才培养、联合开发项目等方式与学院展开深度长效合作。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费用,由政府、企业(单位)、个人共担。建立健全技能大师的引进培养机制,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优化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
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在申请入户、入学和入住公租房时,每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公共研发平台的紧缺适用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准高新技术企业大专学历、初级技术职称以上、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员工可申请直接入户,子女入学可享受加分。高新技术企业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我市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省标准化以上学校就读。完善高层次人才居住保障政策,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
【保障措施】
◎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参与的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
◎实施财政科技投入倍增计划,到2017年市、镇两级财政科技投入实现倍增。
◎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镇(区)年度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
◎积极弘扬敢冒风险、尊重创造、宽容失败、公平竞争的价值导向,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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