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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上半年发放抚恤金1546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作者:记者陆梅 通讯员程倩敏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有各类优抚对象超过3.5万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3300多人。今年以来,在落实国家和省市基础上,我市加大工作力度及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我市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546万元。
    为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幅度为8.6%,年增经费229.6万元,确保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我市及时调整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并补发差额50多万元。至6月底,全市共有4948名对象符合条件领取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稳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去年,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均15286.9元。
    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市财政计划投入160多万元通过实施“一站式”结算、组织健康检查、送医送药活动及为残疾军人购买医疗保险、发放护理费和门诊补助以及开展“一站式”结算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等,进一步加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力度。积极落实优抚对象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部分费用减免等医疗待遇。继续实施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至6月30日,通过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系统获得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有518人次,获得补助41.2万元。8月1日起,我市还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55%提高至45%-70%。上半年,市财政还支出30多万元为残疾军人购买医疗保险,发放护理费和门诊补助。下半年,我市还将通过组织康复疗养活动,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推进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等,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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