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标准提升
家用轿车奖励额升至6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作者:记者陈健儿 通讯员黄志强 来源:中山日报
家有黄标车的车主注意了,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标准自6月8日起提升,家用小轿车由原来的4000元提升至6000元。
6月8日,市政府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提前淘汰黄标车执行新的奖励标准。通知透露,此次根据省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奖励办法》和《中山市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办法》规定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调整分两类黄标车进行具体规定:一类是非营运黄标车,即“轿车和微型客车奖励标准由4000元提高至6000元,其他类型车辆奖励标准不变。”另外就是营运黄标车,“奖励范围由原注册年份2001年至2005年的营运黄标车,扩大到注册年份2001年至2009年的营运黄标车,并增设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类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
根据标准,各种车型因年份不同奖励标准有所不同。其中重型货车由 16000 元到 50000 元不等,2009年注册的重型货车将获高达50000元的奖励,大型客车也一样,这是奖励标准中的最高奖励额度。像同是2009 年注册的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和微型货车,其奖励标准分别为 50000 元、40000元、30000元和20000元。而同是重型货车,注册年份由2001年演变到2009年,其标准均不一样,由2001年的16000元到2009年的50000元。
从前后标准来看,2005 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奖励标准基本没变,但奖励范围扩大到注册年份为2009 年及以前的黄标车,奖励标准也由之前的30000元提升到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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