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分别将我市各镇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及五万亩联围、万亩联围、市属工程、小(1)型以上水库等水利防洪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丰埠湖联围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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