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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山再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作者:见习记者梁家成 来源:中山商报

  2月27日-28日,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山市再次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城市。自2005年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促进“创文”工作常态化,做到为民创文,惠民创文,将“创文”与“全民修身”相结合。
  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市坚持创建文明城市,根据不同岗位、行业的特点,引导干部修“律”守廉、企业修“诚”立业、学生修“习”正行、市民修“善”致和。每年,我市还依次推出“慈善文化月”、“邻里文化节”、“读书识礼活动月”、“全民修身活动日”、“孝老爱亲活动周” 等主题活动,促进修身常态化、生活化,使“创文”工作达到为民、惠民的要求。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98% 的市民认为修身行动感染了自己,95% 的市民表示愿意加入到修身行动中。此外,我市积极培育文明细胞,修改完善了文明镇区、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机制,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市民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以上。
  据介绍,每届评选大会,都会对往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 称号的城市重新进行评定,若某城市“创文” 工作不到位,则会失去该称号。因此,促进“创文”常态化对保持“全国文明城市” 称号至关重要。
  据悉,此次大会还为新一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及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和单位颁奖。我市东凤镇、南朗镇翠亨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我市小榄镇永宁社区、中山公交集团、石岐区办事处荣获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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