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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实施细则出台
教师岗位设13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要降级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作者:禹媚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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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公办教师也要竞聘上岗了,年度考核不合格还将被降级。《中山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公办学校按照13个级别设立相应的教师岗位,教师则要按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教师待遇与所评等级挂钩。学校每年对受聘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聘用。
  ■教师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
  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细则》最大的亮点是,细分了以往的教师等级评定,以前只有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现在这四个层次内又细分了等级,教师可以根据岗位聘用量化考评标准进行等级评定。
  现将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教师的待遇将与所评的等级挂钩,改变了以往同一级别待遇无差别的情况。
  据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岗位聘用量化评分表既考虑了教师的资历、学历,也兼顾了能力和业绩。以中学为例,荣誉、业绩、岗位、学历等最高得分分别为5分、5分、8分和6分,但资历不设上限。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细则是自上而下推开的,前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量化评分表用了相对科学的打分原则,考虑到尽量兼顾大多数老师的利益,让大多数人都能接受。”
  ■考核不合格降级聘用
  《细则》明确,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聘用按学年(本年8月至次年7月)聘用。聘期一般为1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聘至其退休当月止。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受聘人于受聘下月起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规定,学校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受聘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聘用。
  优秀或合格的,具备申请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条件;基本合格的,三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给予一个学期的告诫期,告诫期内没有明显改进的,按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低一个等级聘用;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因犯错误不定等次的,相应降低等级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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