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山要闻 >> 正文  


法治现代化是治理现代化关键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作者:郭锦润 来源:中山日报

  如何区分:“法制中国”“法治中国”
    宋儒亮表示,当前我们已建成了“法制中国”,特征是“有法可依”;我们正在建设“法治中国”,特征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本报讯 昨日,我市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暨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省委宣传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应邀作辅导报告。报告会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传达了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市政协主席丘树宏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宋儒亮表示,当前我们已建成了“法制中国”,特征是“有法可依”;我们正在建设“法治中国”,特征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2个字,就是这个时代要给出的答案。
    他认为,诠释“法治中国”不仅仅要从法律视野,而应置于中国改革的大背景下。“改”是法律关系的变更,“革”是法律关系的终结。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适应就要“改”,不符合就要“革”。
    宋儒亮指出,法治中国建设,难点是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包括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成这些内容,关键是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宋儒亮强调,一切研究表明,实践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和要害在于法治现代化。“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他举例说,去过新加坡、美国的人都有体会,你在路上基本上看不到警察,但只要一违规,警察忽然就出现。“你知道这个要素存在,却不一定看到它,需要的时候它自然会出现。这就是治理现代化的一个体现。”

上一条记录:数千艺术品亮相首日成交80万元下一条记录: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