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侨生”看过来!这份重要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5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1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名单的通告》。
通告指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规定〉的通知》(粤侨办〔2021〕1号)规定,经个人申请、相关地级以上市侨务主管部门审核、省侨办汇总、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对,在广东省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共有474名考生符合“三侨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现将广东省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名单予以公布
广东省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名单。
问:如何认定华侨、归侨的身份?
答:对华侨、归侨身份的认定,按照《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执行。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问:“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办理对象有哪些?
答:“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同华侨、归侨具有7年以上抚养关系,且申请认定“三侨生”身份时仍保持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可认定“三侨生”身份。抚养关系的确立凭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等均不属于“三侨生”范围。
问: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1.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并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
2.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3.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安部门核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与核对;
5.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网上公布名单。
问:“三侨生”升学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分数线的,可照顾录取。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统考总分略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根据情况照顾录取。
2.高考未被录取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如愿继续报考,可留原校补习一年。有条件的地方,侨办或侨联可举办归侨、侨眷子女补习班,教育部门在师资、教材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
3.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中学(包括重点中学)、职业学校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具体照顾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对归侨、归侨子女报考技工学校、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要求相关学校在不影响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对他们在录取标准上适当给予照顾。
5.本着与内地学生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华侨、台湾、港澳青年进入普通学校进行进修、插班、旁听学习给予适当照顾。
部分内容摘自中国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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