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侨情动态 >> 正文  


细品“店小二”的情与味③·一件事,一次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首办负责制是中山市新侨服务中心为确保侨界群众诉求得到准确、及时、有效处理,所制定的一项制度根据来访咨询问题的普遍性、特殊性、重要性以咨询分类分级为指引规范处理流程,明确责任原则,确保为侨服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常规咨询(Ⅰ类咨询)

指群众的办事咨询,如咨询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具体位置等。

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解答,处理完毕后登记《来访登记总表》,以周为单位向市侨联联络部(经济维权部)汇报。


涉侨咨询(Ⅱ类咨询)

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等侨界群众,通过现场来访、电话、微信、信件等方式,咨询身份确认、回国定居、出入境政策、投资创业、社会保险、接受教育、婚姻家庭、公益慈善、税务等方面的问题。

中心工作人员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照《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首办责任制》,主动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转达有关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答复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总表》和《访客登记表》的登记工作,清楚记录来访人员的个人信息、咨询事项、处理流程(包括何时向何部门咨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答复内容)、跟进结果等;如遇复杂事项不确定如何处理的,填写《访客登记表》,上报市侨联联络部(经济维权部)及分管领导同志,做好情况说明并跟进处理。

中心工作人员须不定期向有关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向来访人员反馈信息,更新登记表内容。


重大涉侨举报、投诉、纠纷(Ⅲ类咨询)

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等侨界群众反映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疑似违规违法行为,或寻求帮助解决涉侨领域的重大矛盾纠纷等。

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陈述内容,整理后当天上报市侨联分管领导同志,由分管领导同志及时向市侨联主要领导汇报,确认处理方案后按上级指示实施;或根据事项的性质交由市侨联法顾委跟进处理。


流程图

640.webp (5)_调整大小.jpg



上一条记录:炙热的家国情,李君豪获得2020年度杰出下一条记录:节能降碳 绿色发展 | 一起开启“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