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新:守正创新推动中山统一战线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5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山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挥统战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凝心聚力。
一、注重学深悟透,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作为市管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的必修课,做到市镇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统战干部全覆盖。
必须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对《条例》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了然于心,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内化为指导工作的指南。
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好面向统一战线成员的学习宣传,引导他们学《条例》、听党话、跟党走,筑牢与党同心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中山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捧作用,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把握核心要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必须牢牢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一是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主动研究和推进工作,切实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是巩固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港澳统一战线、海外统一战线和侨务等工作专责组,发挥好市镇两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力量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扩大选人视野,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能力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统战干部队伍。
三、坚持守正创新,凝聚中山开启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聚焦主体主线、主责主业、中心大局和统一战线基础性、政策性、前瞻性问题,围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一国两制”实施、贯彻落实全省“1+1+9”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中山市委、市政府“头号工程”“三个年”“六大战略”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民主协商的政治优势、协调关系的组织优势、联系广泛的资源优势,彰显统一战线重要法宝的地位作用。
一是着力做好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换届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职能,提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二是着力激发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动力活力,引导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优势作用。
三是着力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四是着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工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五是着力服务好中央关于港澳台和海外工作大局,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共同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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