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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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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这一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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