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要闻 >> 正文  


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10余万名民警负伤,3700余名民警被评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人民警察节”由公安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上一条记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下一条记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