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在广州召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作者:徐林 岳宗 来源:中山日报
5月31日,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在广州召开,全面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马兴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省政协主席王荣,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等出席会议。
会上,李希、马兴瑞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玉妹、王荣分别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把握全国两会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二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去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今年疫情防控取得的成绩,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坚定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的信心决心。三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总书记、党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胸怀“两个大局”,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四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审议通过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五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六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扎实办好广东的事,更好服务全国大局。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二要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扩大投资与提振消费,千方百计稳就业保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稳稳当当。三要抓住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契机,深入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带动“一核一带一区”在各自跑道上各展所长、赛龙夺锦,着力稳外资稳外贸,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四要坚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以创新为引领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发展合作,在应对外部挑战中坚韧不拔向上攀升。五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扭住“五个振兴”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养精勤农民,把短板变成潜力板。六要把握制度建设主线,在补短板、强弱项基础上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快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七要扎实抓好民法典实施,加强与民法典相关联、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八要主动作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服务“一国两制”大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九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工作,加强和完善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全省各级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学习,集中宣传宣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广东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要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两会的新做法新风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明职责担当,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扎扎实实抓好省领导同志定点联系市、县工作,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各地攻坚克难,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有关省级领导同志;在穗正省级以上老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各民主党派和在穗高等院校、省属企业、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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