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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为企业送出减税“礼包”

上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下调增值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5日  来源:中山日报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日联合发文,上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下调增值税税率,企业将由此进一步享受真金白银的减税红利。
  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方面,新规将标准统一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同时允许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在增值税税率方面,新规明确,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过去五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全国两会后企业减负“礼包”进入政策落地期,多项降成本措施综合发力,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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