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市民可免往返奔波之苦,办事更方便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作者:记者 陆梅 通讯员 程倩敏 来源:中山日报
10月8日,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按照民政部相关通知规定,市婚姻登记中心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目前,全市有小榄、古镇、东凤、南朗19家婚姻登记机关。近年来,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断升高,仅市婚姻登记中心2014年就开具了8203份。今年以来截至9月30日,该中心就开具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248份。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齐静介绍,群众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入职、单位计生、买房贷款等常见业务上。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最终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这个证明不再开具,只是针对市民而言,部门还是要到后台去做这项工作的。”齐静说。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市民政局表示将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公安、司法、国土等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上一条记录: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下一条记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正式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