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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分别印发通知,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通知指出,建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统称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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