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下调
最高降40元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 受国内油价格罕见七连跌的影响,1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50元降为40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110元降为7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是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2000 年开始对国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航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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