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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的这一年⑤·第五面锦旗的故事:彰显专业,暖心解难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9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8月27日上午,在中山市新侨服务中心成立一周年之际,某企业将一面绣有“依法为企业解忧 公正调解暖人心”的锦旗送至中山市新侨服务中心,赠与中山市侨联法顾委。唐先生对法顾委优质、高效、热情的调解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这面锦旗的故事要从一通电话说起。
“胡律师,请您帮帮我,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想和原告和解,希望您能将我的请求告知原告。”
8月3日,市侨联法顾委常务副主任胡文坚律师接到了曾办理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被告电话,这意味着这宗以调解失败而告终的案件,再次迎来反转。
7月2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委派市侨联进行调解,胡文坚律师接收市侨联分派的卷宗材料后,立即尝试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胡律师多次拨打卷宗里提供的被告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遂将该情况反映到市侨联,由市侨联通过镇街侨联、社区侨联查找被告的其他联系方式。
经镇街侨联和当地村侨联多方核实,村党委书记反映,卷宗上的地址并无第一被告(企业),但第二被告刘女士(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一人股东)现租住在该地址,并向市侨联提供了一个“135”开头的电话号码。然而遗憾的是,该电话亦不是刘女士的电话,案子陷入僵局。
胡律师再想办法,在企查查系统查到该电话号码是第一被告关联电话号码,于是再次拨打该电话号码,告知机主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信息。机主在了解案情后,告知胡律师她是一家为第一被告提供办证服务的会计金融咨询公司的员工,只是负责帮他们做账的,并不了解企业的状况,但是可提供刘女士的电话号码给胡律师。
胡律师根据机主提供的联系方式成功与被告实控人唐先生通话。被告实控人刚开始表示他们曾经收到原告发出的律师函,第一时间将相关产品下架了,对于原告起诉书的内容,她是不认同的,但是愿意接受调解。
胡律师随即将被告实控人的意思告知原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根据被告实控人的意思,起草了一份调解方案并通过胡律师发给被告实控人,被告实控人看了调解方案后同意按照该方案向原告进行赔偿。
然而当胡律师准备组织双方到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时,7月21日,被告实控人突然来电表示他们不认同调解方案,只愿意赔偿销售该产品所得受益,原告代理人亦表示无法接受被告方提出的赔偿数额。
随着调解期限临近,胡律师多次与被告实控人告沟通,耐心对他进行法律疏导,分析利弊,但被告实控人坚持己见,不愿意接受该调解方案,胡律师遂于7月27日将该卷宗退回法院。
8月3日,胡律师收到被告实控人的来电,表示愿意接受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一次性将赔偿款转到原告指定账户。胡律师收到该信息后马上与市侨联、第一人民法院联系,申请重新调解。
8月24日,在胡律师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通过网上调解形式达成共识,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原告在收到被告赔偿款后立即申请撤诉。
我市首例涉侨纠纷网上调解案件,历经反转再反转,利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粤公正”等平台,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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