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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法顾委律师助16名工人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作者: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来源: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4年1月23日下午,正在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开会的中山市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胡文坚律师(以下简称“胡律师”)接到中山某管线公司(以下简称“管线公司”)办公室主任的电话说:有10多名四川工人因为包工头杨某携款潜逃,在中山市人社局东区分局(以下简称东区人社分局)调解不成,收不到57万多元的工钱,集体到该公司闹事,差点砸坏了该公司的玻璃大门,请胡律师过去帮忙调处。

  胡律师及时赶往管线公司,向管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了解具体情况,在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紫马岭派出所负责人现场见证下,向民工代表讲明:管线公司与他们没有发生劳动关系,与他们发生劳动关系的是他们的老乡——四川包工头杨某。该管线项目是福建省某公司向管线公司承包后,转包给包工头杨某的,由杨某聘请16名工人施工。     

  考虑到管线公司是中山知名的国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的社会责任,胡律师与管线公司董事长及区人社分局、福建某公司的代表商量后,决定先由管线公司垫支16名工人合共578564元的工资,并当场通知全体民工于明天上午10时到东区人社分局办理手续、核对身份、核实工资金额后收钱。全体民工同意上述处理方案,于当晚7时全部离开管线公司。

  24日上午9时45分,胡律师赶到东区人社分局,与管线公司、东区人社分局负责人交换意见,再由福建公司代表与全体工人再一次核实工资金额后,一起现场见证管线公司用现金支票形式,分别向这16名工人垫支了工资合共578564元。

在整个过程中,胡律师全程参与,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管线公司负责人当场致谢和工人们的赞同。工人们异口同声地说:“多亏胡律师的公正调处,我们才顺利拿回欠薪,才能回家过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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