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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中华公所

The Chinese Consolidation Benevo-lent Addovisyion of the City of the City of New York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来源:中山归国华侨联合会

  美国纽约部分华人社团的联合组织。在清廷驻纽约领事馆劝导下,由赵奉颖等人于1883年创建。同年向清政府立案,1890年向纽约州政府立案,清政府灭亡后,1921年向当时的北京政府立案,1940年向国民党政府立案。当时规定,缴纳入会费(美金10元)的华侨、华人均可成为会员。章程几经修改,1947年章程规定:“以组织侨众,团结侨群,排解侨界纠纷。增加华人福利,提高华人地位,沟通中美文化,发扬中华民族精神,提倡公益,举办慈善事业为宗旨。”中华公所成立后所做的主要工作有:(1)办理华人社会的公益事业。如在纽约附近购买一块坟场,廉价售予会员;对年老贫困孤独无依的同胞去世,公所出面收尸,葬于公所义地;每年清明节与重阳节,由主席带领到义地举行春秋二祭;对有急难同胞进行救济,而且不管合法或非法移民,一视同仁。(2)排解纠纷,维持华人社会秩序。1931年前的40余年间,纽约华人社区断断续续因社团之间的纠纷引起血腥堂斗,中华公所从中排解成效易显著。如1909年至1911年安良工商总会与龙冈公所和协胜公会之间的堂斗,在中华公所主席陈伯周等人的排解下达成和解。(3)维护华侨、华人当权益。每当美国国会出台排华法案及华人遭受歧视或不公平待遇时,中华公所能挺身而出,进行抗争,保护华侨、华人。(4)维护祖国主权,支援祖国抗战。1915年日本向袁世凯提出21条,消息传出后,中华公所立即反对,并实行抵制日货。1919年4月28日巴黎和会决定把原德国占领的胶州湾交与日本,引起国内五四爱国运动,中华公所则早于五四运动前的4月30日即采取强烈反应,致电参加巴黎和会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等。电文说:日本强暴无理,天下共见,胶州失去山东危,山东权力失,中国大局益危,请以死力争,勿退让。还组成中华公所外交救国团前住波士顿、费城、华盛顿等地发动华侨、华人声援中国代表的合理要求,并通电美国参议院和国务院,请求协助中国获得关税自主,无条件归还山东,取消21条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源源不断地筹募巨款,寄给在上海抗日的十九路军和在东北进行艰苦抗敌的东北义勇军。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华公所连合各个社团成立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从事长期募捐抗日经费,发动华侨踊跃购买国民党政府发行救国公债、国防公债、美金公债、建设金公债等,并开展抗日宣传、抵制日货及组织航空学校培养华人飞机驾驶员,鼓励华人青年飞行员回国参战等活动。(5)开展募捐活动,救济中国灾民。中华公所曾多次开展募捐救济中国灾民,如1910—1911年中国苏、皖、湘三省水灾,1920年中国华北旱灾,1931年长江水灾,1934年江南旱灾等,中华公所都热心开展捐助。

  中华公所早年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入会费、会员年费与月费、房产租金收入、关帝庙收入、交易费(从洗衣店转手交易中收取的酬金)、出港费(华侨乘船回国必顺向公所交纳一定费用,取得“出港票”,轮船公司才售予船票)、填痕与养痕(保护华人店铺经营权益收费)、捐款、罚款等。后来,公所的经费主要来自房产租金和团体会员的年费,其他收费早已停止征收。

  初在且林市果设所办公,光绪二十年(1894年)迁至勿街16号(Mott St.16),1934年又迁至勿街47号,1963年再迁至勿街62号。

  该公所之团体会员有:美东联成公所、台山宁阳会馆、中华总商会、洪门致公堂、安良工商总会、中山同乡会、新会同乡会、番禺同乡会、惠州工商会、退伍军人会、师公工商会、联义社等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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